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忠实、
勤勉、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本人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 15 次会议。
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与会时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议案的情况汇
报与说明,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特长,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专业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 相关事项及意见
1 2019 年 1 月 第六届董事会第 审阅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30 日 十二次会议 案》,认为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房用于租赁给
员工使用,有助于增强公司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与
公司凝聚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交易
定价依据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
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2 2019 年 3 月 第六届董事会第 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同意的独立
30 日 十四次会议 意见;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与参股公司存在代付水
电费等小额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因金额较小
未影响公司独立性和正常经营;公司对外担保均
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公
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
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
他关联方(不含持股 50%的子公司)、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 2019 年 8 月 第六届董事会第 1、同意公司实施会计政策变更。
30 日 二十次会议 2、由于 2019 年上半年设备制造市场和工业气体
市场整体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及公司
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商品的金额相应增
加。同意公司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3、2019 年上半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4、对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未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形。
4 2019 年 11 月 第六届董事会第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郑伟先生和华为先生为公
9日 二十三次会议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
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5 2019 年 11 月 第六届董事会第 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公司名称由“杭州杭氧
20 日 二十四次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6 2019 年 12 月 第六届董事会第 1、本次董事会选举副董事长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9日 二十五次会议 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2、同意选举郑伟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次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项目融资需求,
有利于子公司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和促进子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公司能有效
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
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7 2019 年 12 月 第六届董事会第 1、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并为该额度提
27 日 二十六次会议 供担保。
2、同意公司参与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
10%股权的竞拍。
三、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
运作方面的汇报,同时,利用其他时间到公司了解相关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
况,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另一方面,通过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关注
与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
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
委员,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对董监事调整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
行审查。本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相关考核办法对公司高管人员的
年度薪酬事项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对董事和监事的薪酬考核事项发表意见,
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
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了解公司重要的会计政策,审查公司相关内
控制度及执行情况。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报告,检查公
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在年度审计工作结束时,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听
取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提
出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前认真审议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阅
披露信息,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督促
公司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并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二)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
发展及项目投资等有关情况,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公司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意见,检查公司《股东回报
规划》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更换审计机构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ujing0571@126.com
在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0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勤
勉尽责,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实现持续、稳
定、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菁
日 期: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