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国彤)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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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国彤)
    2019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后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9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12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9年度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
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9 年本人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三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股权激励计划、重大资产重组
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具体
情况如下:
    1、2019 年 2 月 27 日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
针对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就《关
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于2019年3月20日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针对《关于聘任2019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对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二、对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三、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四、对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五、对公司聘任2019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六、对公司
及子公司2019年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七、
对2019年度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八、对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就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的内容、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
性等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论证。
    4、 2019 年 5 月 22 日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6 月 26 日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出售控
股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51%股权事项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 年 7 月 10 日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签订收
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 49%股权之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8、2019 年 8 月 21 日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2019 年 9 月 6 日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控股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续期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0、2019 年 12 月 23 日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拟签署暨关联交易事项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19年度参加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4次,本人在结
合国内外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利用自己在专业领域的知识及经验,对公司发展
战略结合当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好相应
的职责,对公司内部选聘的管理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审查。
    四、对公司检查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
通讨论,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
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
股东征集投票权,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gtxu@tongli.edu.cn
    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20年,本
人将继续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
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徐国彤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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