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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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星期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9 人,实到会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
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
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单喆慜女士、杨之曙先生、马新智先生、徐国彤先生分别向董
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
述职。
二、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8,486.71 万元,净利润 15,711.12 万元,其
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266.5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1490 号)。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 2020 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94,522.69 万元,计划实现净利润 2,845.39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866.97 万元;公司制定的《2020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为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0 年度的盈
利预测,预算目标能否实现要取决于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的变化、经营团队的努
力程度等因素,预算的结果可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157,111,239.71元,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665,393.4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转后
本年度未分配利润数为-55,198,376.82元。
    由于经济环境及疫情影响,从公司 2019 年的经营状况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
展来看,公司拟定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
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
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
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
核查和评价,综合考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业务能
力及执业操守素质情况,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
作的要求,建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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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一年,预计审计费用180
万元,最终产生的实际费用依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经友好协商而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并在以上额
度内滚动循环使用。本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及有
效期内决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
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
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贸易融资、并购贷款、医保贷款等业务)。授权董
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根据 2020
年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控股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 2020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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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含)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
担保的方式包括信用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为代理人,全权负责
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
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经审计机构审计。
调整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认为本次调整 2019 年度
减值准备遵循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收购新视界眼科 51%股权<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在业绩承诺中的豁免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交易对方将根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金额履行业绩承诺
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副董事长林春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起设立公益基金会的议案》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设立公益慈善基金会,能够加强公司公益事业的规划和管理,充分调动
   公司内外部资源,使公益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更好实现慈善公益工作目标,
   通过向贫困地区提供医疗救助为全社会和谐尽一份力,同时也帮助公司更加切实
   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因此,董事会同意
   本次发起设立公益慈善基金会。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成立光正眼科研究院的议案》
       公司此次成立眼科研究院,有助于促进公司医疗科研能力的提升,为公司打
   造“医疗、科研、学术”三位一体的坚实平台提供有力支持,对公司未来的发展
   具有里程碑意义,有助于加速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成立
   光正眼科研究院。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20日在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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