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或称“中央
银行”)批准于 1996 年 2 月 6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南京市注册成立,贵行成立时的名称为南京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8 年 4 月 28 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下发《关于同意南京城市合作
银行更名的批复》(宁银复[1998]70 号),贵行更名为南京市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2006 年 12 月 20 日,根据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南京市商业银
行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06]446 号),贵行更名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贵 行 金 融 许 可 证 号 为 B0140H232010001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1002496827567,注册办公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2007
年 7 月,贵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之前,贵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82,207,924 元,
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8,482,207,924 元。根据贵行 2019 年 5 月 21 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2019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0 年 4 月 10 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贵行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524,809,049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7,016,973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行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19年6
月1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8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贵行申请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524,809,049 元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007,016,973元。经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2019年8月29日《中国银保
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
司股东资格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19]451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2020年4月13日《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653号)的批准,贵行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1,524,809,04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发行新股情况
贵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24,809,049股,已成功发行,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9,044,953.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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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续)
四、审验结果
截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止,贵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1,524,809,049
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11,619,044,953.38 元。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
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之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
将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11,619,044,953.38 元缴存于贵行在南京银行南京分
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 0120050000000397 的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
所有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形式汇入该账户。
贵行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11,619,044,953.38 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 47,058,944.25 元(含保荐及
承销费人民币 45,094,339.62 元,律师费人民币 754,716.98 元,申报会计
师费人民币 641,509.44 元,证券登记费人民币 568,378.21 元)后,本次非
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71,986,009.13 元,其中:
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524,809,049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为人民币 10,047,176,960.13 元,上述金额已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可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截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止,贵行变更后的实收资本
(股本)为人民币 10,007,016,973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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