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48 转股简称:福能转股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26,570.28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3126 号《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93,478,25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9.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699,999,909.2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4,7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685,299,909.20 元,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汇入本公
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18,663,478.2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 2,681,336,430.95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019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48MW) 48,914 23,200
2 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48MW) 43,194 30,400
3 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48MW) 46,901 34,900
4 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47.5MW) 45,845 37,000
5 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40MW) 40,071 32,500
6 莆田坪洋风电场项目(30MW) 30,053 19,500
7 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48MW) 47,259 42,500
8 偿还借款 - 50,000
合 计 270,000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2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1,085,552,459.87 元。上述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319 号鉴证报告”。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项目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元)
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48MW) 98,929,879.56
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48MW) 143,961,667.26
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48MW) 95,966,134.25
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47.5MW) 82,159,795.79
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40MW) 48,249,732.78
莆田坪洋风电场项目(30MW) 52,177,216.70
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48MW) 74,259,665.46
偿还借款 489,848,368.07
合 计 1,085,552,459.87
(四)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35101560029296890000 442,384.60
省分行
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
419571202241 53,665.22
任公司 行
福能埭头(莆田)风力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1402023219600353103 188,862,926.95
电有限公司 鼓楼支行
福能(漳州)风力发电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5007010005736717 102,814,540.53
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分行
福能平海(莆田)风力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
429971204679 1,902,282.73
电有限公司 行
福能(龙海)风力发电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
35050100240609966666 207,024,172.19
限责任公司 省分行
福能(城厢)风力发电有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
35101560029300830000 9,030.70
限责任公司 省分行
合 计 501,109,002.92
(五)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七个募投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除“莆田顶岩山风
电场项目”尚未完成财务竣工结算外,其余六个募投项目均已完成结算,已完成结算的
六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6,570.28 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扣除发行费 应付未付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本项目节余
项目名称 用后实际拟 金额(质 备注
诺投资总额 计使用金额 金额
投入金额 保金)
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 23,200.00 23,108.91 20,307.55 361.15 2,440.21
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 30,400.00 30,282.38 20,801.38 1,026.07 9,255.38 节余金额是以
2019 年 12 月底
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 34,900.00 34,764.97 35,066.82 616.75 0 账户余额减应
付未付金额(质
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 37,000.00 36,858.64 29,606.48 3,117.92 6,403.06 保金)后的金额
(含利息及理
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 32,500.00 32,372.46 21,184.02 2,709.81 8,471.63
财收益)
莆田坪洋风电场项目 19,500.00 19,424.55 19,559.26 624.7 0
未办理财务竣
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 42,500.00 42,336.89 28,473.49 不适用 不适用
工决算
合 计 220,000.00 219,148.80 174,999.00 8,456.40 26,570.28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
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有效地控
制了成本。
(二)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鉴于“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等六个募投项目已建成投产并已完成财务竣工结算,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财务竣工结算的前提下,公司拟
将前述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盈
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能股份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福能股份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