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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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国药一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药集

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提前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查阅了相关资料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了必要沟通,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

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年报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

    我们已经从公司董办获悉有关国药一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认

真审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和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0
年公司需要与相关关联人继续发生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

的、必要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

充分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

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与国药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了相关资质

证明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为公司继续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和《国药一致关于对国药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研究讨论。

    我们认为,国药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

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公司与其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

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同意

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审议国药一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宏辉:                        欧永良:




 陈胜群:                        苏薇薇: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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