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运行的实
际情况,同意《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目前公司建立了不断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能在经营活动中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
开展。2019 年公司对管理制度进行审视、研讨和升级,提高制度流程对公司业
务的适应指导和约束作用。
总体上公司内部控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具备合理性和有
效性,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了公司经营目标和
财务目标的实现,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监事会监事签名:
林文生 潘瑞君 沈蔚涵
曾锦炎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