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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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
过 4,3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518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金证券”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4,360 万股,全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
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
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75 元/股。投资者请按 8.75 元/股在 2020 年 4 月 15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
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4 月 15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
分,剔除部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
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低于 10%)。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
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4 月 1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
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
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管理细则》的要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
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
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
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
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
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
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
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
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
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
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
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
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
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0 年 4 月 3 日(T-7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北
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
及“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
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
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
的投资风险。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75 元/股,其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6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
总股数计算);


    (2)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
总股数计算)。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截止 2020 年 4 月 10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7.06 倍。本次发行
价格 8.75 元/股对应的 2019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
带来损失的风险。


    六、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
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七、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及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承销风险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
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申购。


    八、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
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九、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8,15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6,365.19 万元(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784.81 万元,不超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31,784.81 万
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
要影响的风险。


    十、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
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十一、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十二、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375.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46%;
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886.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73%;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6,510.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38.96%。

    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2018年度,但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高于2018年度,主要因公司于2018年度将溶瘤病
毒药物、乙肝病毒治疗性药物等生物医药技术转让予养生堂,2018年度在资产处
置收益科目中确认非专利技术转让收益13,350.00万元,该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收入和利润规模增幅较快,未来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市场竞争
加剧、募投项目收益未达预期或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及行业领先优势等情形,
则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十三、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
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6)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
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
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十四、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
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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