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194 号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以下简称“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派发现金1.76亿元,转增股本8,795.01万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核实说明:
1. 受益于国家撤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相关政策驱动,你公司ETC相关产品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201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2亿元,同比增长13,152.74%。你公司在年度报告中称“截至2019年年底,ETC电子标签发行基本完成年初部署的任务”。请你公司结合国家政策变化、ETC电子标签发行情况、未来市场空间、市场竞争情况、在手订单情况等核实未来公司业绩是否出现下滑趋势。如是,请充分提示业绩波动风险。
2. 请你公司结合所处行业情况、近两年一期净利润、净资产、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增长情况及可持续性等,详细说明制定上述较高比例转增股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增长成长性是否匹配,是否通过高比例分红及转股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3. 截至2020年4月10日收市,你公司股价在过去一年涨幅达177.53%,请你公司结合业绩可持续性、未来变化趋势等,说明股价上涨情况与基本面是否匹配,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4. 你公司股份集中度较高,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50.11%,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 65.20%。请你公司结合货币资金余额、负债情况、营运资金需求、资本支出计划、未来发展规划等说明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和具体考虑,是否存在为向主要股东大额派现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 请补充说明筹划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过程,包括推出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人、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程序、保密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存在信息泄漏。
6. 请你公司自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并明确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
7.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请你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前对上述问题做出书面回复,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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