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星期六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
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
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
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对前述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劲业(签字):
吴向能(签字):
梁黔义(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