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4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
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在该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待
进一步协商、落实。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
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0 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已披露签订合作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
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4 月 4 日,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丙方”)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或“甲方”)及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投资”或“乙方”)签署了《战略合
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乙方拟认购丙方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 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乙方将成为丙方的战略投资
者、丙方的第一大股东,与丙方进行全方位战略合作;甲方作为乙方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


                                      1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5888C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0 号

    法定代表人:刘敬桢

    注册资本:2,550,657.935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7 年 3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药(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5 月 12 日);
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医药实业投资及咨询服务;举办医疗器械的展
览展销;提供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54823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梁红军

    注册资本:295,56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6 年 12 月 18 日



                                     2
    经营范围:医药行业的投资及资产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药品包装
材料的组织生产和销售;医药工业生产所需仪器、设备的销售;进出口业务;
房屋租赁;销售医疗用品;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
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批发(药
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2 月 05 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具体经营
品种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销售化工产品。(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销售化工产品以
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本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
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
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协议尚待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尚待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4 月 4 日,公司与国药集团、国药投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

    乙方: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投资”)
                                   3
       丙方: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第一条 合作优势及其协同效应

       1、渠道方面,乙方之关联方拥有发达的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系及广泛的
市场影响力,拥有完善的医疗服务网络,成为中国医药医疗健康领域合作交流
平台。上市公司在引入国药投资后,将在资源、渠道、客户及管理方面实现共
享与互补,拉动关联产业发展,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业务链条网络,以提升上
市公司抵御风险和持续盈利能力。

       2、研发方面,乙方之关联方拥有国内领先的应用性医药研究机构和工程
设计院,引入国药投资可为上市公司提供更为有力的研发力量补充。

       3、在战略层面,上市公司与国药投资进行战略合作有利于促进国企与民
企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领域互惠合作,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优
化资源配置。

       第二条 合作领域

       1、乙丙双方将加强在体外诊断行业投资领域的合作,在资金、项目、资
源整合、配套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包括不限于双方共同投资整合
优质的、能够补充丙方现有产品线的体外诊断生产企业。

       2、乙方拟与其关联方进行沟通协调,尽力推动丙方与乙方关联方展开业
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并拓展丙方现有的销售渠道,开发合作新的体外诊
断试剂产品等,充分利用其优势资源,提升上市公司体外诊断产品的市场竞争
力。

       第三条 合作模式

       1、合作方式

       乙丙双方拟通过乙方认购丙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方式进行合作。

       2、合作目标

                                       4
    通过乙丙双方深入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帮助丙方进一步加强整体运
营效率、提高产品竞争力,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3、合作期限

    战略合作期限不少于三年,合作期限届满后经协商一致可以延长。

    4、乙方拟认购股份的数量及定价依据

    (1)认购股份数量

    根据乙丙双方协商一致,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86,330,935 股,乙方拟认购丙方拟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如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权益分派、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乙
方认购数量将根据本协议第三条之“4、乙方拟认购股份的数量及定价依据”
之“(2)认购价格的确定”规定的调整后的认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的认购金额为乙方最终认购股份数乘以发行价格,且认购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20,000 万元。

    (2)认购价格的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2 月 19 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之前 20 个交易日丙方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为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 13.9 元/股。若丙方发生权益
分派、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每股认购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整。

    5、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乙方有权向丙方提名一名董事候选人、一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及一名监事候选人。为此目的,在股份交割日后,丙方应当确保上
市公司维持其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席位数量不变。


                                    5
    第四条 持股期限与未来退出安排

    乙方将以长期持有丙方股票为基本原则,同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
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即本次认购新增股份登记在乙名下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新增股份,其中认购方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因丙方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乙方在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结合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第七条 法律关系与责任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各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各方均有独
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
分他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3、各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
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他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他方的名义对外作任
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4、各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各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
服务,并对各自的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其承担的任何
义务,即构成违约,其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
直接经济损失。

    第九条 生效与解除

    1、本协议经各方适当签署后成立,经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并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6
       2、经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通过书面方式解除。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修改、转让

       1、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的部分或全部。”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促进公司生化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研发,
从而巩固并提高在生化体外诊断试剂的市场地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今
后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旨在
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在该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待进一
步协商、落实。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

       2、《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
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的事前认可意
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7
5、《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7 日




                      8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九强生物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