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首席风险官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聘任王勇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王勇先生具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王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
任王勇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
二、关于聘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聘任肖函女士担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肖函女士具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肖函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的履职能力,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
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聘任肖函女士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聘任王洪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王洪栋先生具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王洪栋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
任王洪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孝武 宁立志 陈 波
廖 奕 袁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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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黄孝武 宁立志 陈 波
廖 奕 袁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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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黄孝武 宁立志 陈 波
廖 奕 袁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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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黄孝武 宁立志 陈 波
廖 奕 袁建国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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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黄孝武 宁立志 陈 波
廖 奕 袁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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