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28
关于调整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及 2018 年 6 月 11 日
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
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5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拟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资金需求,拟对中期票据募集
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发行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九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
弃权 0 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
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一、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内容
(一)调整前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的补
充运营资金、置换或归还银行借款、归还公司债、股权投资、船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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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码头建设、风电场建设、港城建设、物流设备及其场地基础建设
投入。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的补
充运营资金,置换或归还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公司债、企业债、超
短期融资券等公司债务,股权投资,生产经营设备及场地的建设、投
资等。
二、调整后发行中期票据的总体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具体注册规
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
围内确定。
2、注册有效期
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中期票据的额度注
册有效期为注册通知书出具之日起 2 年,在有效期内可以随时发行。
3、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7 年,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
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发行或分次发行,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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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
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
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
致后确定。
6、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不向
社会公众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的补
充运营资金,置换或归还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公司债、企业债、超
短期融资券等公司债务,股权投资,生产经营设备及场地的建设、投
资等。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三、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
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局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局转授权管理层,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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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框架与原则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制度,并根据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
批复,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实施本次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
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
确定方式、利率调整、发行时机、具体募集资金投向、赎回条款设计、
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
的全部事宜;
2、决定及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披露、申报和
发行等相关事项;
3、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及金融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注册及
发行中期票据相关评级与注册及发行的申报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中期票据的发行等政策
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或董事局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主管机构
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
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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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择机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是公司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
步优化财务结构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
成本,增强发展实力。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
情况。
六、备查文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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