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督,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就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
2019年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会议及决议内容如下:
(一)2019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等七个报告。
(二)2019年8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19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加本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同时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议程、决议事项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能够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
或损坏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是公正客观的。
(三)收购出售资产公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了原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项城佳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公允,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策略。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能够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操作的,未发现内幕交易,亦无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况发生。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需要,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的经营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现状。
三、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强化并提升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落实监督职能,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确保公司内部监控措施的有效执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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