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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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0-021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15:00
    2、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358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兼总裁薛嘉琛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0
年3月30日下午15:00在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年3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73,015,93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90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31,214,29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9.87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1,801,6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3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2,658,4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13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56,7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0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1,801,6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327%。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015,9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658,4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015,9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658,4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晓雨、王诗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主持
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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