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20-028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3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 21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5,610,5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8.904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代行董事长职责的郭君巍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独立董事初立女士、吕占生先生及徐艳华女
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8,694,161 48.8373 8,975,918 50.4200 132,200 0.7427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补选孙垠先生为
2.0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185,194,190 94.6749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补选李伟先生为
3.0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184,519,334 94.3299 是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张冬女士为
3.0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186,133,391 95.1551 是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宋金友先生
3.03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84,458,330 94.2987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补选刘凤林先生
4.01 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184,759,642 94.4528 是
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控股
股东延期
1 8,694,161 48.8373 8,975,918 50.4200 132,200 0.7427
履行承诺
的议案
关于补选
孙垠先生
为公司第
2.01 八届董事 7,385,959 41.4888
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
案
关于补选
李伟先生
为公司第
3.01 6,711,103 37.6979
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
张冬女士
为公司第
3.02 8,325,160 46.7645
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
宋金友先
生为公司
3.03 6,650,099 37.3553
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
案
关于补选
刘凤林先
生为公司
4.01 6,951,411 39.0478
第八届监
事会监事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关联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对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回避表决,除议案 1 未通过外,
其他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同意后通
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元勋、毛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
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