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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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0-00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8,231.35万元;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1,608.85万元。公司所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21个,在建项目8个,筹建项目14个。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保持快速发展,为抢抓行业发展机遇,保障公司在建项目顺利推进,进一步做强做大主业,提高公司竞争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公司拟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基于以上因素,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税前)。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为27.91%,低于30%,公司将召开业绩说明会,业绩说明会时间将另行公告。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业绩公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业绩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与风险管理有效性确认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致认为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系统均为有效及足够。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工作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0年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子公司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下属项目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以及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5亿元、0.7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十五年,宽限期不超过三年,由各子公司提供自身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作质押,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国资公司申请借款展期及借款额度延期的议案》。同意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于2020年二季度到期的10.8亿元借款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借款利率及其他条款按原协议执行。同意公司向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批准
    
    的20亿借款额度未使用部分提取有效期延长一年。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展期及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直军先生与成苏宁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故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薪酬计划与2019年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监事2020年薪酬计划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0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2019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0年薪酬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执行董事乔德卫先生、胡声泳先生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聘请审计机构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为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同意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惠州二期项目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即“惠州二期项目公司”)增资人民币2亿元,并根据惠州二期项目建设需要分期缴付。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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