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暂时闲
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
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赵鸿铎 郑学实 许尤洋 刘志云
2020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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