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融街
股票代码:0004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10层100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10层1002
股份变动性质:合并计算口径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3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持股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金融街 指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 指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肖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56828452N
注册资本:3,079,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10层1002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
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2010年6月23日至长期
联系电话:010-852575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在公司所任职务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其他国家或地区 长期居住地
的永久居留权
杨晓灵 男 中国 总经理 无 北京市
杨继宏 男 中国 副总经理 无 北京市
黄静 女 中国 副总经理 无 北京市
王智勇 男 中国 总经理助理兼总精算师 无 北京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984%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除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外,还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84%的股份,持有大商股份有限公司14.99%的股份,持有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99%的股份,持有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43%的股份,持有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9.58%的股份,持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14.99%的股份,持有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7.02%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融街普通股股票421,555,1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10%。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何肖锋
签署日期:2020年3月2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金融街董事会办公室。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
股票简称 金融街 股票代码 0004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北京市朝阳区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是□否√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否√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股
东变更,导致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与大家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421,555,101 股,持股比例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14.10%。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474,524,890股,持股比例为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5.88%。
合计:896,079,991股,持股比例:29.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421,555,101 股,持股比例为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持股比例 14.1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否√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不适用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何肖锋
签署日期: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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