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盈利状况、债务和现金流
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与“中国联
通 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股息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在董事会批准后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冯士栋 吴晓根 吕廷杰
陈建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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