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阅科技: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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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33          证券简称:掌阅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 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
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
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行业特点、公司盈
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发展阶段等因素前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
学的回报计划与机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
作出的安排,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行政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
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
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
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
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0 股股票分得的
股票股利不少于 1 股。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
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
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
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2、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
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
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出的分红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
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
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
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
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6、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
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五、本规划的生效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
行。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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