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远见精密向银行申请贷款续期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为远见精密提供的担保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
为而产生的,目的是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
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
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远见精密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何惠华 叶代启 彭春桃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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