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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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宜华

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

我们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

们一致事前认可变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署:




    夏成才                 王振耀                  袁胜华




                 日期: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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