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资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
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或“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广汇物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2 号)核准,公司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萃锦投资有限公司、新疆翰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赵素
菲、姚军等五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04,011,887 股,发行价格为 13.46 元/股,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4.00 亿元;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 15,000,000.00 元及承销费
15,000,000.00 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1,370,000,0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
用 1,720,000.00 元(含税)及股份登记费用人民币 104,011.89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1,368,175,988.1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946,415.09 元及已计入前期管理费用的 15,000,000.00
元独立财务顾问费后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384,122,403.20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
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募 原预计达到预定
序号
名称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集资金金额 可使用状态时间
乌鲁木齐北站综合
1 70,000 69,206.12 14,600.65 2019 年 12 月(注 1)
物流基地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2 60,000 59,319.53 59,319.53 -
还金融机构借款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10,000 9,886.59 9,886.59 -
(注 2)
合计 - 140,000 138,412.24 83,806.77 -
注 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 2019 年 5 月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注 2: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3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
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 9,886.59 万元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广汇物流出具的说明,因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所在地城市规
划调整、以及行政区划由原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变更为经济技术开发
区,拆迁工作、项目手续及建设进度受到很大影响。为了最大程度消除上述不利
因素对项目进度的影响,公司决定分期建设、分期投入运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一期部分先行建成
并于 2019 年 12 月底开业运营;二期部分正在推进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等工作。在
兼顾项目建设条件和市场风险,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乌鲁木齐北
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系结合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
目实际推进情况所作的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的调整,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其它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资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