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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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843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00亿元(含8.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本期债券名称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0清新G1”。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00(含8.00亿元)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8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503,553.36万元(2019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2.0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3.3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4,025.90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420.14万元、65,165.79万元和52,491.76万元的平均值),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预计覆盖倍数为16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3.6%-4.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11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12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本期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为8.00亿元,占发行规模的比例为100%。若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12、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5、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6、发行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股票为正常交易状态。根据公司公示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2019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348,292.4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80%,利润总额为50,805.4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8.60%。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系北京铝能清新公司由于中铝环保增资,导致公司不再控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不再将铝能清新收入并入报表以及2019年度建造项目毛利率有所下降所致,不会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同时,公司亦不存在重大亏损、重大诉讼、债务违约、资信状况出现问题等重大风险事件。
    
    1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8、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本公司/发行人 指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800,000,000.00
     本期债券             指  元)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最近一期             指  2019年1-9月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
                              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
                              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
     簿记建档             指  (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
                              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
                              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
                              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
                              理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工作日               指  每周一到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0清新G1”。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8.00(含8.0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此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具体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深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起息日:2020年3月13日。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付息日: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1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1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3月1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1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7、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1、发行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方式。
    
    2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2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6、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7、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9、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0年3月10日)
               T-1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0年3月11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20年3月12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2020年3月13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6:00之前将认购款划
                                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0年3月16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6%-4.6%,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具体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深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3月11日(T-1日)14:00至16:00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簿记建档规定时间内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余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20年3月11日(T-1日)14:00至16:00,将以下文件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附件二《合格投资者及受益所有人确认函》、
    
    附件三《合格投资者的陈述、承诺和保证》、附件四《债券市场合格
    
    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59833142/59833143;
    
    联系电话:010-59833146/5983314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发行规模为不超过8.00(含8.00)亿元,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3月12日(T日)、2020年3月13日(T+1日)每日的9:00-17: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3月1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拟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20年3月13日(T+1日)15:00前将以下资料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
    
    ;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则按各
    
    投资者的投标量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簿记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合理调整。
    
    (七)缴款
    
    本期债券的获配投资者应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以下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名称和“20清新G1”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19014512591003
    
    收款账户开户行:平安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大额支付行号:307521005796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0年3月13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邹艾艾
    
    联系人:李其林、蔡晓芳
    
    电话:010-88111168
    
    传真:010-88146320
    
    邮政编码:100142
    
    (二)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李佳佳、薛晗、张彦玲
    
    电话:010-59833001
    
    传真:010-65534498
    
    (三)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夏坤、孙啸林、夏凡博、黄海卫、孙慧康
    
    电话:010-57061526
    
    传真:010-88027175
    
    (四)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20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刘威、车广通、高鹏、曹盛浩、张欣、孙奕聪、任權
    
    联系电话:010-88005418
    
    传真:010-88005419
    
    (本页以下无正文)附件一: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
    
    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投资者名称
     通讯地址(邮编)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
     经办人身份证号
     电子邮件
                               证券账户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深圳证券交易所账户        托管单元代码:
                               身份证号/企业
                              注册号/批文号:
    
    
    本单位在此同意并确认,对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申购利率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购金额                     备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风证券(簿记管理人)           海通证券                   国信证券
                          %                         %                         %
     重要提示:
     1.  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3.60%-4.60%;
     2.  申购金额下限为100万元(含100万元),且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期
         债券发行总额;
     3.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
         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
         量;
     4.  申购利率按由低到高的顺序填写,申购利率的最小单位为0.01%;
     5.  申购传真专线:010-59833142/59833143,咨询电话:010-59833146/59833147。
     6.  簿记专用邮箱:duzhuoda@tfzq.com。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认购申请表中注明,
        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
        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
        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
        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
        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
        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
        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
        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
        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发行人及
        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合格投资者及受益所有人确认函(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的
        陈述、承诺和保证(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四)以及监管部门
        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发行规模,发行人
        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8、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附件二:
    
    提示: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时务必传真本确认函。
    
    合格投资者及受益所有人确认函
    
    一、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4.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5.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6.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确认函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1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否( )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文)》等法律规定要求,本机构受益所有人2为:请在( )、□中勾选
    
    ( )1.受政府控制的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
    
    ( )2.非政府控制的公司法人(按顺序依次判定):□直接或间接拥有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 □通过人事、财务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3.理财产品、定向资管计划、集合资管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按顺序依次判定):□拥有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产品/计划控制的自然人 □投资经理/投资主办/项目负责人/直接操作管理产品、计划的自然人
    
    1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
    
    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
    
    2 个人投资者无需填写本项。
    
    ( )4.基金产品(按顺序依次判定):□拥有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控制的自然人 □基金经理或者直接操作管理基金产品的自然人
    
    ( )5.信托产品:□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 )6.合伙企业(按顺序依次判定):□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参照公司类标准判定 □普通合伙人或者合伙事务执行人
    
    受益所有人信息情况如下:序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 地址
    
     号
    
    
    三、根据《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115号)和《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9〕821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在发行结束后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充分核查,请投资者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1、投资者是否受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委托代为认购本期债券:是()/否();
    
    2、投资者是否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是()/否()。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提示: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时务必传真本陈述、承诺和保证。
    
    合格投资者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一、本单位依法具有购买本申购意向函承诺认购总金额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资格,有权向簿记管理人提
    
    交本《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申购意向函》(简称“申购意向函”)。并且,在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
    
    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核准、同意、决议和内部批
    
    准。
    
    二、本单位用于认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
    
    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的资金来源合法,不违反本期债券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
    
    门的规定。
    
    三、本申购意向函项下的全部申购资金系从本单位或者本单位所管理产品的银行账户划
    
    出。
    
    四、本单位保证并确认,本单位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五、本单位已经完全了解和接受《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简称“发行公告”)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并确认该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具有约束力,承诺按照申购配售说明的要
    
    求填写本申购意向函。
    
    六、本单位同意并确认,本申购意向函一经发出,即对本单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销或
    
    撤回。
    
    七、本单位同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具体配售金额,并
    
    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本单位发出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
    
    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意向函的承诺。
    
    八、本单位理解并接受,本单位如果获得配售,则本单位即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
    
    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并按照配售确认及
    
    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提交有关原件。如果本投资者未能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
    
    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本投
    
    资者申购意向函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投资者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
    
    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九、本申购意向函中使用的已在申购配售说明中作出定义的词语,具有申购配售说明规
    
    定的含义。
    
    十、本投资者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提示: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时务必传真本风险揭示书。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投资人向簿记室提交申购意向函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申购意向函填报说明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申购利率应
    
    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2. 申购利率应在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认购示例: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50                                    10,000
                 4.55                                    10,000
                 4.60                                    10,000
    
    
    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4.6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4.55%时,但低于4.6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4.50%,但低于4.5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低于4.50%时,该认购无效。
    
    4.投资人必须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参与本次簿记建档过程,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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