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 中南 公告编号:2020-021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文化”)于近日
收到江阴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2020)苏 0281
民初 1993 号等材料。
一、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 案件当事人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江阴支行”)
被告: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1 日,公司与工行江阴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
约定公司向工行江阴支行借款 1,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南重工)与工行江阴支行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借款到期日延长至 2019
年 10 月 30 日。2017 年 12 月 5 日开具承兑汇票三张,出票人均为中南文化,收
款人为中南重工,承兑人为工行江阴支行,每张承兑汇票的金额均为 500 万元。
2018 年 12 月 5 日,工行江阴支行为中南文化垫付款项合计 10,499,475 元。
公司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 1,500 万元,期内利息(自 2019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30 日止,以本金 1,500 万元为基数按照提款日前
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年期贷款基础利率加 125.75 个基点计算),
逾期利息(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 1,500 万为基数,
按照提款日前一工 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年期贷款基础利率加
125.75 个基点再加收 50%计算),期内欠息之复利(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期内欠息为基数,按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
公布的年期贷款基础利率加 125.75 个基点再加收 50%计算);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 中南 公告编号:2020-021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垫付款 10,499,475 元,利息(自 2019
年 1 月 9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每日按垫付款的万分之五计算);
3、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损失 422,895 元;
4、请求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该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事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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