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特钢: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精神,我们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加强资金
    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的制度,严格控制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风险,公
    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担保,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50.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76%,截止2019年末,担保余额为42.8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96%。公司对外担保
    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决策程序,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等情
    况。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独
    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重视对投资者现金回报,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
    和公司现金分红规划,同意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中,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
    前该所与公司的业务约定期限已满。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公司拟续聘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同时
    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合计
    审计费用不超过450万元。
        经调查了解,本次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
    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
    续聘的会计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
    经过认真阅读报告,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有关部门进行交流,查阅
    公司的管理制度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反映了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我们认同该报告。
        五、对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系为切实激励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水平以及自身规模等因
    
    素而制定的,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独立董事在
    
    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
    
    同意将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
    
    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变更。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侯德根               朱正洪               傅柏树
                                                  2020年3月6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信特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