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根据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提名,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鉴于: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香港”)作为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电”)的客户,向联电购买集成电路制造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集成电路、制造光罩(mask)、封装、测试及与集成电路有关的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和咨询等(以下称“集成电路制造服务”)。基于汇顶香港上述购买集成电路制造服务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汇顶香港与联电就上述集成电路制造服务购买事项产生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350万美元。当汇顶香港延迟或无法履行与联电就上述集成电路制造服务购买事项产生的付款义务时,由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担保事项签署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40个月,自担保函签署日起算。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并签署担保函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20年3月20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第一、二项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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