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20-012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因存在暂停上市风险而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值,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3月3日起连续停牌,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将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审计报告》。由于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值,且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二项、第四项关于暂停上市的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之日(即2020年3月3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安排
公司已于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因2019年净资产为 负且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3月3日起连续停牌。
上交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在收到上交所关于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后,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
三、特别风险提示
1、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黑调查字[2019]3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2、若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未能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恢复上市的条件并申请恢复上市,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已多次发布公告警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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