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第三届
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
态园 10 栋 B 座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黄昌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激发公司管理层的动力和创造力,建
立和完善公司集团体系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
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1/4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金
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
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
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2/4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股权激励计划
的实施;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
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他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期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赣州市金盛源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上
述贷款向银行提供了担保。同时,为支持全资子公司赣州金信诺经营发展及其确
保债务的履行,应担保公司的要求,公司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
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金信诺高新技
3/4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决
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8 日
4/4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