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0-01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1: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远海发香港”)
被担保人名称2: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富利”)
2、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远海运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1
中远海发香港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虹口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
行”)申请3,0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为被担
保人2东方富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建
行香港”)申请1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为被担
保人2东方富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
称“浦发香港”)申请5,0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截止本日,本公司对被担保人1中远海发香港的担保余额为22.70
亿美元;对被担保人2东方富利的担保余额为1.48亿美元。
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中远海发香港拟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3,0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
本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东方富利拟向建行香港申请 1 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为上
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东方富利拟向浦发香港申请 5,000 万美元流动
资金贷款,本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19年7月1日起一年内,本
公司可为被担保人1中远海发香港提供余额不超过28亿美元的担保,
本公司可为被担保人2东方富利提供余额不超过4亿美元的担保,包括
存在以下情形:
(1)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1:
1.名称: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3号50楼
4.主要负责人:王大雄
5. 注册 资 本 : 港元 1,000,000 、 美元 1,777,558,800 和 人 民 币
2,900,000,000
6.经营范围:集装箱租赁、船舶租赁
7.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00.47亿美元,净资产为1.10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1.95亿美元,
负债总额为99.37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8.91%;2018年营业收入为
9.73亿美元,净利润为0.59亿美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6.94亿美元,
净资产为0.40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1.25亿美元,负债总额为
96.54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9.59%;2019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7.22
亿美元,净利润为-0.72亿美元。
被担保人2:
1.名称: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香港
4.主要负责人:李兵
5.注册资本:1.4 亿元港币
6.经营范围:船舶租赁
7.财务状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 6.64 亿
美元,净资产为 2.53 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10 亿美元,负债总
额为 4.11 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 61.90%;2018 年营业收入为 0.35
亿美元,净利润为 0.14 亿美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9.00 亿
美元,净资产 2.66 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 2.15 亿美元,负债总额为
6.35 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 70.55%;2019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为
0.38 亿美元,净利润为 0.16 亿美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1中远海发香港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
拟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3,0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拟为本次
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被担保人 2 东方富利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分
别向建行香港申请 1 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向浦发香港申请 5,000 万
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拟为东方富利的上述 2 项融资提供保证担
保。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银行借款融资可以为被担保人1中远海发香港和被担保人2
东方富利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平稳发展。本次担保在本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内,且被担保人1中远海发香港
和被担保人2东方富利都属于公司100%全资子公司,该项担保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30.59亿
美元和100.33亿元人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
约为22.84%,净资产比例约为174.53%。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8.18亿美元和96.31亿元人
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21.32%,净资产
比例约为162.94%,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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