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提前终止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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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0-013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提前终止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结果情况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在《中国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9),对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浙江中科”)、常德中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中科”)
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公告。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不超过7,013,3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71%。

    截至2020年2月26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浙江中科、常德
中科于近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此次减持计划期间
内,浙江中科、常德中科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前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及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对平潭富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潭富融”)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公告。平潭富融因自身资金需要,
拟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414,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3%。

    根据平潭富融于近日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
2020年2月26日,平潭富融未减持公司股份,并且减持股份计划期限临近届满,
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三、股东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情况

    (一)股东浙江中科、常德中科

    2020年2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浙江中科、常德中科《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因自身资金需要,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9月3日),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形式减持公司
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013,3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71%。具体情况如
下:

       1、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德中科
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常德中科的受托管理
人均为中科招商,二者合计持有公司3.71%的股份)。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中科持有公司股票3,97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常德中科持有公司股票3,043,32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1.60%。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a、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德中
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2016年、
2017年、2018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013,320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71%。其中:

       ①竞价交易: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合
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89.324万股,其中浙江中科不超过110.7545
万股,常德中科不超过78.5694万股。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9月3日),两家合计减持不超过378.648万股,浙江中科
不超过221.5091万股,常德中科不超过157.1389万股;

       ②大宗交易: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378.648万股,其中浙江中科不超过
221.5091万股,常德中科不超过157.1389万股。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2020年2月29日至2020年8月28日),两家合计减持不超过701.332万股,
中科东海不超过397万股,中科芙蓉不超过304.332万股;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b、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
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承诺:自限售期届满后1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
人股份的80%,限售期届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股份可达到所持发行人股份的100%。
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行为。

    (二)股东平潭富融

    2020年2月25日,公司收到股东平潭富融《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平潭富融
因自身资金需要,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3月4日至
2020年9月3日),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形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
不超过3,3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9%。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平潭富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平潭富融持有公司股票6,721,8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5%;(注:因约定式回购交易减少了2,107,200股份。)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a、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平潭富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2016年、
2017年、2018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380,000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9%。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
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b、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平潭富融承诺: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向公司
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仍然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平潭富融承诺:本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
不超过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平潭富融承诺:自2019年1月15日起未来的6个月内(即2019年1月15日至2019
年7月14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
所对应的因上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
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平潭富融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和平潭富融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
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和平潭富融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3、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和平潭富融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关于计划减持
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平潭富融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关于计划减持公
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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