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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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2
    
    债券代码:123003 债券简称:蓝思转债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2月3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制定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
    
    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蓝思转债”提前赎回实施安排的议案》。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春节休市延长,为确保“蓝思转债”持有人的可交易时间和转股时间不受此影响而减少,同意公司根据《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行使提前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100.16元/张)赎回在赎回登记日(2020年 2 月 7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蓝思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临2020-015)《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安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安排的核查意见》;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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