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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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零年二月三日
    
    致: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二)本所律师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补充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30日分别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2月3日下午3:00在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1,625,787,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4818%。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部分董事、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二)网络投票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7人,共计持有公司373,190,873股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2.0469%。
    
    (三)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公司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监票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
    
    (三)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以下简称“合计表决结果”)。合计表决结果及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3.1交易总体方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3.2.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3.2.1.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2.1.2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2.1.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2.1.4发行数量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2.1.5锁定期安排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2.1.6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2.2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2.3 过渡期损益安排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2.4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2.5 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2.6 决议有效期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3.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3.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3.3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3.4发行数量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3.5锁定期安排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3.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3.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3.3.8决议有效期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5、审议通过了《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6、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7、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1,995,642,8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075,651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9%;反对5,2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330,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丁少波 经办律师: 廖骅
    
    经办律师: 徐烨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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