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柏科: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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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20-06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拟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的304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304 名拟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预留权益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一致同意以2020年1月23日为股票期权预留权益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授予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76万份,向符合条件的2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34万股。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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