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对建科院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28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666.67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200,122.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6,802,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397,622.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 年 7 月1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6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低碳建筑研究及社区级应用服务实验基地项目 10,446.80 8.96
2 上海钢琴厂低碳化升级改造及运营(DOT)项 6,032.00 6,032.00
目
3 线上运营平台及乐活系统建设项目 4,698.80 4,698.80
合计 21,177.60 10,739.76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公司本部及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在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2019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7日。
截至2020年1月20日,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如下:
1、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委托/赎回 理财投资 产品 到期/赎回情况
金额 期限 类型 本金 收益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活 2018年8月28日 价格
1 深圳南山 期型结构性 300 至 结构型 300 6.51
支行 存款S款 2019年5月14日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活 2018年8月28日 价格
2 深圳南山 期型结构性 500 至 结构型 500 14.279452
支行 存款S款 2019年8月5日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活 2018年8月28日 价格
3 深圳南山 期型结构性 3,200 至 结构型 3,200 96.122740
支行 存款S款 2019年8月23日
合计 4,000 4,000 116.912192
2、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委托金额 理财投资期限 产品类型 是否已到期
1 交通银行深圳 蕴通财富活 3,000 2019年8月23日起 价格结构 未到期
南山支行 期型结构性 (可随时赎回) 型
存款S款
合计 3,000
以上理财产品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理财产品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包括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理财产品的利息将及时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三)实施方式
(1)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最终审定相关实施协议并作出决定,总经理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报董事长批准后,签署协议或相关法律文件;
(2)授权总经理办公会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止。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五)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
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理财产品的利息将及时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建科院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在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建科院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志文 梁 葳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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