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监管函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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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5号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2019年6月,你公司收到特斯拉的定点意向函,特斯拉将Model Y车型在北美市场的前后保险杠和门槛项目定点给你公司全资孙公司墨西哥名华。根据你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披露的关注函回函,该项目于2019年11月22日已经正式生成订单。你公司未在1月8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完整披露正式生成订单有关事项,直至回复我部关注函时才披露上述信息。同时,我部关注到,2019年11月26日,你公司董事长在“2019海纳川公司全球客户关系与市场发展论坛”上提到你公司北美工厂为特斯拉Model Y提供配套的信息,你公司未及时就上述信息同步进行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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