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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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治理架构、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改善整体经营质量,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南京雨润云中央支付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孕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南京撒蕉的猩猩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注销子公司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雨润云中央支付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7号
    
    法定代表人:祝义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电子支付、支付结算及清算系统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及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网络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6,558,694.58元,负债总额348,251.92元,净资产96,210,442.66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032,324.04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情况:公司持股95%,南京雨润云中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公司持有南京雨润云中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南京中央商场孕婴童用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李尤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孕婴及儿童用品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电子商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电子计算机、机电设备、服装、一类医疗器械、体育用品、玩具、化妆品、卫生用品、清洁用品、鞋帽销售;摄影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数据处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20,447.22元,负债总额2,605,984.59元,净资产314,462.63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93,761.32元,净利润-13,377,522.47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情况:南京雨润云中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5%,公司持股5%。公司持有南京雨润云中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3、企业名称:南京撒蕉的猩猩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79号
    
    法定代表人:李尤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含网上销售):日用百货、玩具、塑料制品、化妆品、保健食品、服装鞋帽、箱包、电子产品、通讯器材、医疗器械、食品、五金交电、工艺礼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自制饮品销售(限分支机构);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商业管理及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3,975.04元,负债总额2,171,877.30元,净资产-1,687,902.26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1,452.04元,净利润-2,596,393.54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情况:南京中央商场新零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新零售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以谨慎的原则评估新业态,针对新业态布局中存在的聚焦难,孵化成本高的项目,经评估后对未达预期或将会给公司带来进一步损失的项目,公司将会陆续关停,及时止损,从而节约公司现有资源、优化公司业务结构、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改善整体经营质量。本次注销子公司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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