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住所:海曙区灵桥路513号(14-12))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签署日期:2020年1月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9年1月1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8 号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7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2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2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主体评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575,210.35 万元(2019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5.4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4.0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3,305.78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6、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次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次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次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次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7、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将及时在评级机构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指定媒体予以公告,且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8、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满足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无法进行质押式回购。
9、截至2019 年5 月31 日,发行人本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60%。2018 年末发行人经审计净资产金额为47.49 亿元,发行人2018 年末借款余额为50.94 亿元。截至2019 年5 月31 日发行人借款余额为82.01 亿元,发行人截至2019 年5 月31 日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31.07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43%,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60%。
10、期限:5年,第二年末和第四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2、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和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3、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和第4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4、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5、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7.5%-8.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月【10】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月【13】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6、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7、本期债券简称为“20荣安01”,债券代码为“【149027】”。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500万元,超过500万的必须是100万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20、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21、发行人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17),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22、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荣安地产 指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发行总额不超过 6.7 亿元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
募集说明书 指 作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作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指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理人、东亚前海证券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发行首日 即2020年1月13日,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起始
日
合格投资者 指 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
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0荣安01】”。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7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期,第二年末和第四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20】年【1】月【13】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1】月【1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1】月【1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和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和第4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5、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4、增信措施:无增信机制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6、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债券受托管理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代销的方式承销。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23、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次债券评级为AA,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规定。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以下简称“单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单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单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7、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0】年【1】月【9】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日)
(【2020】年T-【1日1】月【10】网下询价(簿记)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20】年【1】月【13】 公网告下最认终购票起始面利日率
日)
T+【1】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2020】年【1】月【14】 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
日) 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2020】年【1】月【15】 发行结果公告日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7.5%-8.5%,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1】月【10】日(T-1日)15:00前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并为【5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 7 条之填写示例);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1】月【10】日(T-1日)14:00-16:00,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电话:021-38175535
申购传真:021-58562791;备用邮箱:jiangy@easec.com.cn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1】月【13】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应说明投资者类型(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亿元。
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5,000】手(【5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1】月【13】日(T日)、【2020】年【1】月【14】日(T+1日)每日的9:00-17: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1】月【1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申购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公平配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0】年【1】月【14】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机构投资者全称和【“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
账 号:4000092219100654713
人行支付系统号:102584009227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0】年【1】月【14】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513号(14-12)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董事会秘书:邓华堂
联系人:邓华堂
电话:0574-87312638
传真:0574-87310668
邮政编码:315100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第2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陆家嘴金控广场一号楼27楼
法定代表人:田洪
项目主办人:马广方
项目组其他人员:黄安頔
电话:021-38175667
传真:021-58562791
邮政编码:518046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
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交易所已开立可用于申购本
期债券的账户。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20荣安01】【 】
【2+2+1】年期
(利率区间:【7.50%-8.5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
专用章后,于【2019】年【1】月【10】日14:00-16:00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
021-58562791;备用邮箱:jiangy@easec.com.cn,咨询电话:021-38175535。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
例限制);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
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
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
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
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
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若本期债券合计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规模,经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
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本次发行;
7、申购人严格遵循《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承诺不存在以下行为:1)直接或
间接代替发行人认购本期债券;2)协助发行人操纵发行定价或暗箱操作;3)协助发行人通过代持、信
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4)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
财务资助;5)协助发行人进行的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
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9、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
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
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
认定其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办法之规定,请在附件一中填入相对应的字母: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F)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G)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深交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
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
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以下为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60%-4.8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10% 2,000
4.20% 3,000
4.30% 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10%,但低于4.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
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20%,但低于4.30%时,有效申购金额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等于4.30%,有效申购金额6,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10%,该申购要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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