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机: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完毕、控股股东股份完成司法划转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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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9-13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完毕、控股股东股份
    
    完成司法划转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完毕
    
    2019年8月1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作出(2019)辽01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机股份”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19年11月13日、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19年11月16日,沈阳中院作出(2019)辽01破1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沈阳中院作出的(2019)辽01破18-4号《民事裁定书》和(2019)辽01破18-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重整以现有总股本765,470,88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转增合计918,565,060股,总股本扩大至1,684,035,944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用于引入投资人和清偿债权人。
    
    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说明。目前,公司重整计划所涉及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已实施完成。
    
    二、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完成司法划转
    
    2019年7月17日,沈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公司的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沈机集团管理人。2019年11月13日,沈机集团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沈机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19年11月16日,沈阳中院裁定批准了沈机集团重整计划。
    
    目前,根据沈机集团重整计划,沈机集团持有的已被质押的1.15亿沈机股份股票已解除质押登记,并已提存至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沈机集团持有的未被质押的剩余0.76亿股沈机股份股票已向金融普通债权人账户分配或提存至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沈机股份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沈机集团         190,671,780      24.91%                -           -
     中国通用技术(集
     团)控股有限责任               -           -      505,042,344      29.99%
           公司
     沈阳机床(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           -      155,670,983       9.24%
     企业财产处置专用
           账户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
     公司破产企业财产               -           -      157,990,491       9.38%
       处置专用账户
     沈阳盛京资产管理      40,000,000       5.23%       43,064,422       2.56%
       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A股股东        534,799,104      69.87%      822,267,704      48.83%
          总股本          765,470,884     100.00%    1,684,035,944     100.00%
    
    
    注: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持有沈机股份190,671,78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4.9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动前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沈机集团不再持有沈机股份股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
    
    技术集团”)持有沈机股份505,042,344股股票,持股比例
    
    为29.99%,通用技术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四、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沈机集团、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通用技术集团已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12月10日、12月17日进行披露。
    
    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以外,目前本次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的其他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将根据进展依法及时进行披露。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准。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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