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作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尚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农尚环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由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属于公司关联人,无偿为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构成公司的非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1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吴亮先生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亮先生持有公司9450万股、持股比例32.22%,为公司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属于公司关联人。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除本次关联担保交易外,吴亮先生累计为公司取得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为人民币柒亿伍仟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担保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吴亮先生已事前认可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为无偿提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农尚环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本页无正文,仅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盖章页)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黄强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陈曙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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