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98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开展股权合作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9】3143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你公司提交披露控股股东开展股权合作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赵非凡与陕西中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中投)、安徽老凤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凤皇)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陕西中投、老凤皇拟对长城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并参与长城集团后续的债务重整。长城集团目前没有转让公司控股权的相关安排,本次增资不以变更实际控制人为目标。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长城集团及相关方就下述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一、请公司向长城集团、陕西中投、老凤皇核实并补充披露:(1)陕西中投与老凤皇的基本情况,与你公司及长城集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2)结合《合作框架协议》的相关内容,说明长城集团增资扩股、债务重整及战略合作是否有具体方案和相应的时间安排,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3)结合陕西中投与老凤皇的基本情况及协议的相关安排,说明协议对方是否具备对长城集团增资扩股、债务重整等履约能力,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二、根据公告,陕西中投与老凤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第三方作为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主体。请公司与长城集团、陕西中投、老凤皇核实并补充披露:(1)进一步明确可能导致前述实施主体变更的主要因素和具体情况;(2)陕西中投与老凤皇变更实施主体的选择范围和主要考虑;(3)如未找到合适的实施主体,双方将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公司前期多次曾披露关于长城集团的股权合作事项。根据公告,前期长城集团与永新华、科诺森、桓苹医科等签署的股权合作协议已终止,与横琴三元签署的相关协议,双方在重大事项上存在分歧。目前,长城集团仍在继续与永新华、科诺森、桓苹医科探讨其他形式的合作方案。本次,长城集团与陕西中投、老凤皇约定如180日内无法达成最终合作协议,则协议解除。请公司与长城集团核实并补充披露:(1)长城集团与相关主体洽谈合作方案的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2)请结合前述股权合作的进展,对本次协议履行及后续是否可能终止做充分、必要的风险提示;(3)长城集团前期多次筹划、终止股权合作事宜,再次启动相关事宜是否审慎。
四、根据公告,长城集团所持绝大部分公司股份已经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实际控制人因涉嫌长城动漫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且长城集团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尚未归还,公司对长城集团的关联方违规担保事项尚未解决,可能会对本次股权合作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公司向长城集团核实并补充披露:(1)长城集团目前偿还占用资金以及解决担保事项的具体进展,是否能够按照前期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2)公司董事会是否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勤勉尽责,并说明所做的工作。
五、请你公司、长城集团、陕西中投、老凤皇等有关各方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核查。
请你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12月31日前回复本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及时就上述事项向控股股东进行核实后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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