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9-113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以及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30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31 三一重工 2019/12/18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0.00%股份的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12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19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现提请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收购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股权交易价格等事项的公告》以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3 《关于收购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取消议案原因
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原议案3《关于收购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以及取消议案外,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公
告的《关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暨变更会议地址的公告》的通
知事项不变,会议最新提示性通知全文详见2019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
五、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2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产业园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30日
至2019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号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开展按揭与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
2 《关于为子公司开展金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3 《关于收购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 √
订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公告。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稳根、唐修国、向文波、易小刚、周福贵、袁金华、毛中吾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2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
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开展按揭与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2 《关于为子公司开展金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收购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修订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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