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4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详见公告正文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详见公告正文
涉案的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自 2019 年 10 月 29 日起新增发生
诉讼金额为人民币 56,679,564.33 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2019
年 4 月 27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03)、《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3),现将公
司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序 原告方 被告方 诉讼 诉讼金额(元) 进展情况
类型
号
1 长园和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峰龙科技有限公 委托合 167,172,699.00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本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
同纠纷 本案保全对象为各被告银行账户及名下股权,已基本完成保全工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智 司、上海和鹰实业发展
作。本案原定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开庭,因起诉状副本未能送达给
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 有限公司、上海王信投 被告三,淮安市中院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对被告三进行公告送达,
海欧泰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将原开庭时间推迟至 2019 年 6 月 3 日。被告五向法院提起管辖权
资有限公司、尹智勇、
异议,淮安市中院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被告
的全资子公司)、长园和鹰智能
孙兰华 五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院
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 于 2019 年 7 月 5 日裁定:撤销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
裁定,将本案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本案于 2020 年
公司,公司持有其 80%股权)、长
1 月 16 日开庭质证,法院另行通知开庭审理时间。
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太仓轩尼伯格智能系统有限公 长园和鹰智能设备有 买卖合 4,493,360.43 本案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开庭审理,双方达成了民事调解,目前被
同纠纷 告已按调解书的约定支付完毕全部款项。
司 限公司
3 上海和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赣欣服饰有限公 融资租 2,858,937.99 本案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作出判决,法院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
赁合同 内向原告支付剩余 3 万元首付款、租金 281.4 万元以及到期未付租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智 司、吕红燕、饶思勤
纠纷 金需承担的违约金。目前,被告尚未支付任何款项。原告已申请强
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制执行,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饶思勤、吕红燕
等存款人民币 532,019.69 元及相应的迟延履行利息,或查封、冻
结、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4 四川长园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 梅河口中城银信光伏 建设工 49,560,000.00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调解书,双方调解后,被告仅支
程施工 付工程款 497 万元,截止目前尚欠款项 4,459 万元,原告于 2019
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纠 年 4 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 年 6 月法院对被告的部分资产
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纷 进行查封、扣押、冻结,2019 年 8 月原被告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
司) 议,已收回部分款项。公司准备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相关资料。
5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国缆集团有限公司 买卖合 3,101,937.02 本案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开庭并作出判决:自判决生效十日内,被
(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纠纷 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欠款本金 281.35 万元及利息。原告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申请强制执行,2020 年 1 月 13 日申请追加被告的股东为
被执行人。
6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益高科技有 买卖合 2,636,558.72 本案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开庭,被告未出席庭审,因证据问题原
同纠纷 告申请撤诉。双方已经就回款达成协议,深瑞督促前海益高按照协
限公司
议严格履行。
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 追偿权 45,846,166.66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受理后,于 2019 年 4
纠纷 月 30 日开庭审理,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判决如下:1、被告一应于
限公司、李瑶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4,584.616666 万元及利息;
2、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
任后,有权向被告一追偿。被告一不服一审判决,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
开庭,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一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原告已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进行债权申报。
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罗宝恒坤(上海)开关 企业借 38,971,875.00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开庭,于
贷纠纷 2019 年 11 月 9 日判决如下:1、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有限公司
返还原告借款本金 3,000 万元;2、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偿付原告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
息(以 3,00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计算)。被告提起上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开庭审理,现法
院通知本案将延期审理,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9 罗宝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 北京华美迅达电力工 股权转 31,068,331.52 2019 年 2 月 26 日立案, 2019 年 4 月 30 日原告向深圳仲裁院递交
让合同 书面申请,申请继续执行与被告签署的转让罗宝恒坤 25%股权的股
子公司长园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程有限公司
纠纷 权转让协议。目前已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开庭,尚未裁决。
的全资子公司)
10 上海国电投资有限公司(系公 北京华美迅达电力工 股权转 45,758,996.79 2019 年 2 月 26 日立案, 2019 年 4 月 30 日申请人向深圳仲裁院递
让合同 交书面申请,申请继续执行与被申请人签署的转让罗宝恒坤 75%股
司全资子公司拉萨市长园盈佳投 程有限公司
纠纷 权的股权转让协议。2020 年 1 月 20 日仲裁院作出仲裁裁决如下:
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44,601,807 元;2.被
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44,601,807 元为基数,
按照日 0.5‰的标准,自 2019 年 2 月 17 日起至实际付清股权转让
款之日止。
11 上海国电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华美迅达电力工 股权转 15,648,670.55 2019 年 3 月 26 日立案,2019 年 4 月 30 日申请人向深圳仲裁院递
让合同 交书面申请,申请继续执行与被申请人签署的转让浙江恒坤 100%
程有限公司
纠纷 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2020 年 1 月 20 日仲裁院作出仲裁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双方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
议》;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4,788,650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违约金,以 14,788,650 元为基数,
按照日 0.5‰的标准,自 2019 年 3 月 22 日起至实际付清股权转让
款之日止。
12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辽宁宏盛兴达科技集 买卖合 2,081,285.31 本案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开庭,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判决,判决如
同纠纷 下: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 166.59 万元,并支付自
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至付清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
贷款基准利率的 1.5 倍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
讼请求。被告未执行判决,原告已申请强制执行。
13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 买卖合 1,998,400.00 2019 年 1 月 22 日立案,本案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开庭,于 2019 年
同纠纷 12 月 30 日裁决如下:1、被告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向原告支付
公司
149.88 万元;2、裁决书生效后一年零六个月后,被告向原告支付
49.96 万元。原告已申请保全。
14 上海和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厦门合亚家贸易有限 融资租 11,071,866.00 2019 年 3 月 6 日立案,本案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开庭,上海市闵
赁合同 行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判决如下:1、被告向原告支付已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智 公司
纠纷 到期未付租金 5,249,999 元以及未到期租金 5,650,001 元,合计
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900,000 元;2、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付
款违约金 485,466.55 元,以及自 2019 年 2 月 20 日起至实际清偿
之日止以 10,9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
金。被告未执行判决,原告已申请强制执行。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
院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作出裁定:被告无财产可执行,执行终结。
15 罗宝恒坤(上海)开关有限公 上海国电投资有限公 股权转 11,579,534.97 本案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立案,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开庭,上海市
司 司 让纠纷 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1、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
付原告股权转让款 4,097,499.99 元;2、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偿付原告自 2014 年 3 月 29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
(以 4,097,499.99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原告已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提起上诉。
16 北京华美煜力电力技术有限公 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 居间合 22,551,559.44 申请人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出财产
司 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纠纷 保全,北京仲裁委员会将财产保全函提交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
长园深瑞的全资子公
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价值以人民币 22,551,559.44 元
司) 为限。本案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开庭,北京仲裁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作出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1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 追偿权 22,496,375.00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受理本案,被告一提出
限公司、李瑶 纠纷 管辖权异议,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1 日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被告
一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提起上诉,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 2019 年 10 月 28 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案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开庭。原告已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裁定冻结被告一价值 22,792,458 元的银行存款或查
封、扣押其等额的其它财产。由于被告一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被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原告已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进行债权申报。
18 安徽红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园和鹰智能设备有 合同纠 78,135,800.00 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出具应诉通知书,被告二于 2019 年 9 月
限公司、长园和鹰智能 纷 30 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19 年 10 月 17 日收到法院驳回管
科技有限公司 辖权异议的裁定,2019 年 10 月 24 日被告二提出上诉,安徽省高
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作出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维
持原裁定。本案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开庭质证,现法院通知本案将
延期审理,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19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 买卖合 4,218,650.00 2019 年 6 月 5 日立案,2019 年 7 月 16 日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出
限公司 同纠纷 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下:1、被告应支付原告
货款 3,833,287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3,833,287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
类贷款利率的 1.5 倍计算),被告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付清,原告
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2、若被告逾期未执行,原告有权就被告
所欠款项的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未执行协议,
原告已申请强制执行。2019 年 12 月 8 日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裁
定受理被告破产清算申请,法院通知原告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前进
行债权申报。原告在准备债权申报资料。
20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 买卖合 7,960,409.80 2019 年 4 月 23 日立案,2019 年 5 月 20 日开庭,双方自愿调解,
有限公司 同纠纷 双方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按照调解协议已向
原告支付 295 万元。
21 金湖傲威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长园和鹰智能设备有 房屋买 / 本案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立案,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于 2019
限公司 卖合同 年 8 月 5 日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本案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开庭。
纠纷 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金湖县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作出调解书。双方已执行完毕。
22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起诉山西阳煤集团碾沟煤业有限公司、瑞能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能投科技有限公司、许昌
柏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等买卖
合同纠纷,起诉金额共计 15,802,985.36 元。
案件进展情况:(1)长园深瑞起诉山西阳煤集团碾沟煤业有限公司、瑞能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能投科技有限公司、许昌
柏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件,法院已经判决支持长园深瑞诉讼请求,合计诉讼金额 1,013.81 万元,其中瑞能工程有限公司
已支付部分款项;(2)长园深瑞已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其中晶科
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支付部分款项。
二、新增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序 原告 被告 诉讼 事实和理由 诉讼请求 受理 进展情况
号 (申 (被申 类型 机构
请人) 请人)
1 青岛和 长园和 买卖 2016 年 5 月 26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买卖合同。 1 、 请 求 判 令 被 告 支 付 货 款青岛 原告已申请财产保全,青岛市市
尔兴成 鹰智能 合同 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被告却未 3,900,000 元及利息 2,418,000 元, 市市 南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0 月 24
套设备 科技有 纠纷 南区
按合同约定清偿货款。故原告诉至法院,请 利息计算至清偿完本金之日止(利 日作出裁定:查封长园和鹰智能
有限公 限公司 人民
司 求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 息暂计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法院 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00 万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被告承担。 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案已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开庭,
尚未判决。
2 长园电 宁夏长 买卖 2010 年起至 2017 年止,被告通过传真订单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 珠海 本案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立案,
力技术 园盈鑫 合同 陆续向原告进行采购,双方采用滚动交易模 民币 3,398,373.21 元; 市香 双方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达成
有限公 电力技 纠纷 洲区
式进行货款结算,并通过询证函确认未付货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暂计至 庭下和解协议。
司 术有限 人民
款,目前被告尚欠原告货款人民币 2019 年 11 月 22 日的逾期付款违约
公司 法院
金 463,198.27 元(以 3,398,373.21
3,398,373.31 元。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货
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款及利息等。 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 1.5 倍
标准计算,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
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3、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本案产
生的律师费 30,000 元;
4、请求判令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
承担。
3 太仓轩 长园和 买卖 原被告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签订有两份书面 请 求 判 令 被 告 支 付 原 告 江苏 本案原定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开
尼伯格 鹰智能 合同 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智能仓储设备两 5,538,321.85 元价款并自起诉之日 省太 庭,2020 年 2 月 5 日,法院通知
智能系 设备有 纠纷 仓市
套,并约定由被告负责设备安装,若由原告 起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本案将延期开庭审理,开庭时间
统有限 限公司 人民
公司 安装则由被告承担相关费用。后两份合同实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支付 法院 另行通知。
际履行过程中被告请求原告选派安装人员 原告利息损失至款项 实际 付清之
对设备进行安装,被告亦在安装过程中对安 日。
装人员所涉安装内容和工时进行了确认,原
告垫付了安装费用。被告目前没有支付该笔
费用,被原告诉至法院。
4 长园深 深圳科 买卖 原告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与被告科士达公 1、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合 深圳 该案已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立案,
瑞继保 士达科 合同 司签订《购销合同》2 份,合同金额共计人 同款人民币 1,072.5 万元; 市南 待开庭。
自动化 技股份 纠纷 山区
民币 1,072.5 万元。 2、判令三被告根据延迟付款的金额
有限公 有限公 人民
司 司、中国 原告依约履行合同,被告科士达公司应当依 及时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法院
葛洲坝 约支付合同款,但被告科士达公司就上述合 存款利息标准向原告支付至实际还
集团电 同一直拖欠原告合同款,截至立案之日,被 清之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力有限
告科士达公司尚欠原告合同款合计人民币 算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为人民币
责任公
司南京 1,072.5 万元。经查询,被告葛洲坝南京设 253,323 元,以上金额共计人民币
设计院、 计院系项目工程的总包方,系被告葛洲坝电 10,978,323 元。)
中国葛 力公司的分公司。被告葛洲坝南京设计院、 3、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洲坝集 被告葛洲坝电力公司应就被告科士达公司
团电力
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
任公司
5 长园深 深圳科 买卖 原告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与被告科士达公 1、判令三被告立即提货,并向原告 深圳 该案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立案,
瑞继保 士达科 合同 司签订《购销合同》四份,合同金额共计人 支付拖欠的合同款人民币 2,956.5 市南 待开庭。
自动化 技股份 纠纷 山区
民币 2,956.5 万元。 万元;
有限公 有限公 人民
司 司、中国 合同签订后,本着合作共赢、积极响应项目 2、判令三被告根据延迟付款的金额 法院
葛洲坝 要求的原则,应被告科士达和被告葛洲坝南 及时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集团电 京设计院的要求,原告积极备货,上述四份 存款利息标准向原告支付至实际还
力有限 合同项下的设备均已于 2017 年 12 月底生产 清之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责任公
完毕,但被告一直迟迟未提货,因此原告诉 算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为人民币
司南京
设计院、 请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提货,支付合同款。 372,519 元,以上金额共计人民币
中国葛 经查询,被告葛洲坝南京设计院系项目工程 29,937,519 元。);
洲坝集 的总包方,系被告葛洲坝电力公司的分公 3、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保管费
团电力 司。被告葛洲坝南京设计院、被告葛洲坝电 15,829 元;
有限责
力公司应就被告科士达的提货和付款义务 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任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诉
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
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
常经营。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案件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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