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9-06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将于2019年12月21日锁定期届满,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该计划的基本情况及锁定期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第8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8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见公司2018年2月9日、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时 报》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2018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截止2018年12月21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托财产专户“华澳臻智117号-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8,583,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成交均价为4.08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198,343,027.23元。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2018年12月22日至2019年12月21日。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25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5月17日实施完毕,公司已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派发现金红利2,429,152.65元人民币(含税)。
三、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公司股票。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其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本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4、在本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本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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