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9-09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征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征迁补偿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横潭村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需要征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坐落于杭州市临安区锦
城街道苕溪南路78号上的土地、房屋建筑物。该地块是公司注册地,
也是公司母公司下属临安制药中心药品、保健食品生产厂区。公司与
征收部门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杭州市临安
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本次征迁补偿款总额为21,091.8492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7、临
2019-029、临2019-037)。
近日,公司临安苕溪南路78号上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已全部腾
空、交付,公司收到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办事处拨付的征迁补偿进
度款3,8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收到征迁补偿款
20,3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9-039、临2019-046、临2019-081)。本次征迁补偿余款
791.8492万元预计将在2019年12月底前支付完毕。
二、本次征迁补偿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征迁补偿款将对公司2019年业绩及现金流带来积极影响,公司将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考虑到停产、搬迁等方面的成本和费用,本次征收补偿综合对公司的影响目前尚难以确定,以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征收补偿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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