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4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9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增加与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硅谷”)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850万元、上海中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肇”)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50万元。关联董事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 增加后 截止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度原预 本次增加 2019年 日已发生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金额 预计金额 金额(不
含税)
购买原片 参照市场
玻璃 价格双方 2,000 - 2000 -
共同约定
向关联人 凤阳 按照凤阳
采购商品 硅谷 硅谷购进
购买设备 设备的原 - 350 350 349.32
值(新设
备)
凤阳 销售废 参照市场
硅谷 玻璃 价格双方 - 500 500 254.92
向关联人 共同约定
销售商品 上海 销售组件 参照市场
中肇 及配套设 价格双方 - 50 50 30.44
备 共同约定
向关联人 亚玛 租赁 参照市场
承租房屋 顿科技 厂房 价格双方 200 - 200 109.09
共同约定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宁国现代产业园
经营范围:光电显示玻璃研发、制造、销售;LCD及OLED模组整机设计、制造、销售;太阳能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0月31日,凤阳硅谷总资产40,192.47万元,总负债31,383.67万元,净资产8,808.81万元;2019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253.56万元,净利润-882.48万元。(未经审计)
2、上海中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0日
法定代表人:芮耘
住所: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365室
经营范围:从事光伏技术、能源科技、节能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机 电设备、光伏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的贸易及代理;机电设备安装,电力设备的销售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 司 的 参 股 公 司SolarMaxTechnology,INC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0月31日,上海中肇总资产26,530万元,总负债10,381万元,净资产16,149万元;2019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24,713万元,净利润3,679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销售、采购: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或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相关合同或订货单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其中,关联采购设备因购买的是凤阳硅谷新进设备,因此按照设备的原值(即发票金额)作为定价依据。
关联租赁:本次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 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如下: 1、我们认为该议案中,公司与关联方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议案的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4、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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