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将提交2019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我们认为,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洪涛
王德忠
唐海燕
二○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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