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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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制药”)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该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资产购买行为,也未发生任何重大资产出售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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