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通过,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
施行。公司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将于 2020 年 3 月 1 日后
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
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
订)》正式施行前,公司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资金投向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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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我们认为该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证券品种的规定,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
方式是必要且合理的;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具备合理性;本
次发行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
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
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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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因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及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
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就本次可转债发行事宜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相关填补
措施及承诺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合理保护了债券持有人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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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我们认为该规划
的制定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内容能实现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
前提下,对未来三年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划,充分重
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的独立意见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和授权
范围合法合规,有利于推动相关事宜的快速推进,符合公司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惠芬、朱晓东、曹惠娟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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